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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「职专毕业生留港计划」中合资格工作的资料现可供查阅,详情请参阅
《职专毕业生留港计划 - 合资格工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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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专毕业生留港计划 (VPAS)
培养专业人才 引领未来发展
VPAS网上申请系统
职专毕业生留港计划
VPAS是香港特区政府推出的试行计划,吸引非本地生在毕业后留港投身本地相关行业。
注:非本地学生指持入境事务处处长签发的学生签证/进入许可来港就读的人士。
目标:
对象为指定学年来港修读合资格的职业训练局 (VTC) 全日制高级文凭课程的非本地毕业生
于毕业后留港从事与其修毕课程相关专业的全职工作
投身成为香港重要行业的专业人才
开启旅程
VPAS是香港特区政府推出的试行计划,以应对香港经济转型和科技快速发展下的迫切人力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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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界参与
来港就读
VPAS对象
持入境事务处处长签发的学生签证/进入许可来港就读的非本地学生在修毕VPAS合资格的VTC全日制高级文凭(两年制)课程后,可申请参加「职专毕业生留港计划 (VPAS)」,惟申请人根据VPAS提交申请时,年龄必须为18岁或以上。计划不适用于阿富汗、古巴、老挝、朝鲜、尼泊尔及越南的国民,以及曾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/回港就业安排获准逗留在香港特区的人士。
VPAS
修读合资格的 VTC 指定全日制高级文凭课程的非本地学生在毕业日期起计的6个月内可根据VPAS申请在港逗留12个月,以寻找及从事与其修毕课程相关专业的全职工作。 他们亦可于毕业日期起计第7个月至第12个月内根据VPAS申请回港就业。申请人在申请时必须已获受聘于与其专业相关的全职工作,而有关工作通常由高级文凭或以上学历人士担任, 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,而且合约期限不少于一年。申请人在香港特区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将不被视为已获得聘用。
根据VPAS留港或回港就业的申请人,可按申请时适用的受养人政策,申请携同其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来港。他们在居留期间可在港就业及就学。
有关VPAS申请事宜,以香港入境事务处网页为准 (
https://www.immd.gov.hk/hks/services/visas/vpas.html
)。
VPAS参与者如根据VPAS已获准在港以雇佣身份连续逗留48个月或以上,可再次申请延长在港逗留期限。他们须证明自己将继续在港受聘于全职工作,而有关工作通常由高级文凭或以上学历人士担任,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,而合约期限不少于一年。
涵盖行业
2024/25学年VPAS涵盖5个行业共27个高级文凭课程,2025/26学年进一步纳入多7个行业共7个高级文凭课程,2026/27学年增加1个行业,合资格的VTC全日制高级文凭(两年制)课程总数维持为34项,涵盖13个行业。
汽车工程
航空、运输及物流
建筑、土木工程及
建设环境
电子商贸
机电工程
环境保育
健康护理
酒店及旅游
创新及科技
化验服务
生命及健康科技
海事服务
物业管理
汽车工程
航空、运输及物流
建筑、土木工程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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